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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3分钟解决法律问题的法妞问答报导:
众所周知,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者和劳动条件的提供者,单方面负有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义务。如果工伤索赔期间遇上公司法人变更,原法人单位可以拒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吗?
有这么一位当事人向法妞求助:
2016年1月,我在工作中受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公司在2016年6月份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在跟公司商谈工伤待遇问题时,公司以不是公司原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支付各种补助金。请问,公司法人变更了,原来的合同和社保之类的待遇还有效吗?如果现公司拒不支付,我该怎么办?
张晶律师|山西智涵律师事务所
首先公司的法人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性质,同样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构成,所以像这种情况,即使法人变更也是按照原来的合同和社保继续履行,单位应该为你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工伤待遇方面也应该继续支付。前提条件是,你受的伤应该是在工作期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的伤,这才属于工伤。如果要进行工伤赔偿,前提条件应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要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然后进行鉴定,并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才存在工伤赔偿。
如果你的伤认定为工伤,就可以选择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也就是除了基本的医药费、陪护人员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等基本的费用之外,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9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18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9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就是说,如果还在公司工作,可以享受9个月的伤残补助金,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了,可以享受36个月的补助金。
提醒一点,如果协商不成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妞认为: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人代表人、主要责任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刘先生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要求收购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