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刑法执行完毕后或赦免以后,总是还有人在法定期限内出于某种不正当原因鬼迷心窍的再犯罪一次之类的案件,那对于累犯这类情况的话法律会该如何处置呢?会得到缓刑吗?不适合累犯缓刑的制度又是什么?律霸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此类问题,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其实在这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不要越过法律的红线,如果你遇到了此类困扰,您也可以寻求我们专业的律师帮助。也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
【资料图】
关于刑法一直是最错综复杂的问题,处理难度较大,如果大家懂得相关的法律措施,懂得如何合理正确的使用法律武器,小编相信自身有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避免的很多的法律问题。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累犯不适用缓刑制度: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因为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在再犯应当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从发条分析是前罪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犯罪是已经“实际”执行完毕。
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从法律条例分析“不再执行”就是没有执行过,既没有“实际”执行。所以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故意犯罪的不适用累犯的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了犯罪方面的困扰,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直接起诉或报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