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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都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法辞职应该如何规定补偿金?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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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辞职应该如何规定补偿金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存在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 辞退劳动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
二、哪些情形员工辞职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三、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工作年限乘上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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