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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了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就会对一些条约进行约定。那么对于保证期间如何约定担保期限?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也希望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请问保证期间如何约定担保期限
保证合同的签订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约定合同内容,包括保证时间等条款。因此保证合同的保证时间首先遵循的是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