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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我们有效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在刑事案件审理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补充证据或者是补充侦查的情况,对于这两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去理解,下面来看看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带你去理解补充证据和补充侦查的区别。
补充证据和补充侦查的区别是什么
(资料图片)
补充证据是指补充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补充证据是什么意思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
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
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⑴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⑶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⑷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