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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过拘留史的人一般不是算案底,案底是刑事犯罪记录,未经人民法院的宣判,任何人不得确认他人有罪,因此只是被拘留过并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如果被行政拘留过可能会留下违法的记录,该记录只有公安机关内部才可以查看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拘留能超过24小时,拘留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期限都可以超过二十四小时。找法网提醒,法律中规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情况是传唤,即公安机关怀疑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这种情况时,时间最长不可超过24小时。
三、拘留所对被拘留人进行拘留时,应当对其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人身应当符合拘留条件,人身条件不允许的,不能执行拘留,同时只能携带生活必需品,对于非生活必需品,被拘留人不得携带,如果有违禁品的,还应当依法处理。
《拘留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