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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案 情
刘某系视力残障人士,长期在婺源某机构担任兼职健身教练。两年前该机构被转让给金某后,刘某兼职工资一直被拖欠,直至2023年3月31日,金某与刘某就剩余8个月的兼职工资进行结算,并出具欠条一张。因金某仍未按约支付工资,刘某遂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婺源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业务指导员“老潘”了解到刘某身份情况后,当即将其纠纷引入“涉残疾人纠纷绿色通道”,为其优先办理。当天被分派到案的调解员王仙琴立刻致电双方当事人。考虑到刘某眼睛不能见强光,为方便当事人行动,王仙琴特意选择了一个阴天的下午约其进行面对面调解。另外,王仙琴就还款计划与金某进行了提前沟通。但刘某一度质疑金某的信誉度,拒绝金某分期还款计划方案。
“老潘”说理释法:
一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若金某不按协议履行,刘某可凭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仙琴以情论法:
刘某身患残疾、家庭困难,金某实在不该拖欠其8个月的工资。
通过“背靠背”的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并在老潘和调解员的督促下,金某按约支付完毕刘某所欠工资。随后,刘某撤回该案起诉,并感谢调解员和老潘帮她追回了拖欠近一年的工资!
典型意义
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婺源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设立“涉残疾人纠纷绿色通道”,为残疾人纠纷优先办理,积极为其提供帮助,督促调解员在调解期限内尽快做到案结事了,让残疾人感受到法院的温暖,树立了残疾人的法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