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执行款前些日子就收到了,今天我是特地来道谢的……”6月13日,某军校学员小赵的母亲林某来到耒阳市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送上一面锦旗。
2022年9月,长沙军事检察院收到某军校学员小赵寄来的一封求助信。小赵在信中写道,2012年,父亲赵某受钟某雇用,在耒阳某房地产公司工地从事塔吊安装和操作工作,施工过程中因塔吊倒塌坠落致其身体瘫痪,自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事故发生后,责任方承诺赔偿赵某50万余元,但赔偿款一直没有完全到位。2014年,赵某将塔吊老板刘某、某房地产公司、承建商老板陈某、钟某告上法庭。次年,耒阳市法院判决刘某还需向赵某赔偿损失57万余元,某房地产公司、陈某、钟某承担连带责任,某置业公司、某建筑设备公司承担补充责任。但因被执行方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时,除了已拿到的10万余元外,剩余的47万余元赔偿款成了“水月镜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赵某瘫痪后,家庭重担全部压在了母亲林某的身上。林某一边照顾赵某,一边靠打零工抚养其他未成年子女,日子过得极为艰难,加上赵某每年还需花费7000元左右用于治疗并发症,这笔迟迟没有到位的赔偿款成了小赵一家人的心病。
收到小赵的求助信后,长沙军事检察院将线索移送至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导案件管辖地耒阳市检察院启动执行监督程序。
2022年10月,耒阳市检察院、长沙军事检察院联合成立办案组,调取案卷材料、摸清案件的办理及执行情况,并通过实地走访深入了解赵某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及主要诉求。
全面核实情况后,耒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该案件恢复执行程序并加大执行力度,被法院采纳。
执行重启后,法院经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和连带责任人陈某、钟某、某房地产公司等名下仅有2万余元财产可供执行。
怎样才能尽快解决赵某的诉求?通过反复翻阅案卷、与执行法官沟通交流,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还有某置业公司、某建筑设备公司两名补充责任人未被执行,便敦促法院立即查询补充责任人的财产情况。此时,某建筑设备公司名下恰有25万余元资金入账,法院立即对这笔资金进行了冻结。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一边向某建筑设备公司释法说理,劝说其履行法律及社会责任,维护军属的合法权益;一边与赵某的代理人林某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有协商和解的意愿。
“只要能尽快拿到赔偿款,我愿意和解。”得知林某有和解意愿后,长沙军事检察院,衡阳市、耒阳市两级检察院立即联合耒阳市法院召开执行和解协调会,组织林某与某建筑设备公司协商和解。
经协商,林某表示愿意将未执行到位的赔偿款降至33万余元,某建筑设备公司同意承担补充责任,支付23万余元赔偿款。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此外,在各方通力协作下,剩余10万元也由刘某、陈某、钟某、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到位。
今年5月底,赵某终于拿到了迟到十年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