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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郎*勇
近几年来,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无合法产权的集资房、还有些合资兴建的房屋,合作各方都对该房产拥有一定比例的产权。购买这类房屋时,一定要防止其中任何一方以其部分产权冒充全部产权来卖。因此,居民购房签订合同必须谨慎,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1、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备,如自己不清楚,最好请懂行的人士当购房参谋。
2、要仔细核对合同上的条款是否与广告上的许诺以及房产商口头承诺一致。而且一定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法的交易监证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即使购房者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哪怕是使用了许多年,房屋仍不能算是购房者真正所有。
3、要注意以下房屋是不能购买的:
(1)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房屋;(2)经法院或房管局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3)权属不清的或有争议的房屋;(4)违章建筑或规定作临时使用的房屋;(5)经市拆迁办公告拆迁的房屋;(6)政府代管的房屋;(7)已用于抵押货款的房屋。
4、如买旧房,特别要注意产权是否明晰,证契是否齐全,房屋现状与产权证契是否一致,还要查清原业主是否已交清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