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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72件
发放司法救助金1.43亿元
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全面梳理总结近五年福建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2018-2022年,全省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72件,决定救助3729件,救助人数596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3亿元。
全省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司法救助金额总体上升。从人均获得救助情况来看,司法救助金由2018年的2.52万元/人均提高到2022年的4.12万元/人均,增幅高达63.5%;特殊群体救助比例高。从资金流向及使用情况看,救助对象向弱势群体倾斜,未成年人、妇女的救助金额占比达48.8%。2018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共救助未成年人465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365.05万元;救助妇女2056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618.91万元。对于因案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以及“因案致贫”生活极其困难,长期无法执行到位的被救助对象,尽可能提高单笔救助金;联动救助方式较普遍。全省法院坚持对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救助,尽可能扩大救助覆盖面,形成三级联动、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多元协同救助显成效。2021年,福建高院积极争取省委政法委支持,推动省财政拨付司法救助金比例从每年210万元升至每年280万元,增幅达33.33%。(记者 王思琦)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