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房地产广告也是近年诟病不断的一类广告,由于房地产是大宗商品,往往一个家庭买一套房需要几代人的积蓄,而且一旦房地产广告违法,侵害的不仅仅是一家一户的权益,往往是数栋楼,甚至整个开发小区购买者的权益,那么房地产广告有哪些禁止的内容,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地产广告有哪些禁止的内容,是什么?
(相关资料图)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何欣欣律师解答:
房地产广告有以下禁止的内容:
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何欣欣律师解析:
下列八种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预售商品房广告中以参照物表示项目位置的,应以从该项目到达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车程等来表示距离。项目坐落位置、示意 图,应当真实、准确,比例恰当。售楼资料上明示的房屋装修标准、材料、设备、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应当真实、准确、清楚。
对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失实、虚假的开发企业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设、房 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给予停止审批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工商部门可责令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并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