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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岳池县法院协助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拖欠4年的欠款。
“我们准备集中20余名干警到岳池县强制执行,希望得到贵院支持和协助……”随着一份大渡口区法院委托执行函的到来,岳池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谭曦林接到了大渡口区法院执行局廖法官的电话。据廖法官介绍,该案标的虽然不大,但情况较特殊,也困扰了大渡口区法院数年。被执行人秦某系岳池人,在某市场内以杀猪、卖肉为业。2019年3月,秦某在重庆的苏某某处购买了羊肉,但一直未付货款,苏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向大渡口区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秦某未履行,苏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大渡口区法院对被执行人秦某采取网络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电话联系秦某,但其态度蛮横无理,对法院执行置若罔闻,拒不报告财产、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抗拒执行。
(资料图)
“前几年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将其拘传到案,现经研判,我们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廖法官介绍,“该案难点一是属于跨省执行,二是被执行人抗拒执行,三是不知道被执行人具体地点,只知道其在市场卖猪肉,手上随时有刀,四是市场上人多、情况复杂。所以希望得到贵院协助,同时还需要岳池县委政法委、公安、市场监管、医院等部门协同。”
“没问题,我院先制定执行协同方案并上报,同时对被执行人秦某开展摸底工作,视情况通过拘传或其他方式先将秦某带到岳池县法院,再通知你们前来实施拘留。该案标的不大,多方面做工作有执结的可能,我们两地法院共同努力,力争本次川渝执行联动协作取得实效。”谭曦林说道。
川渝两地法院干警都不认识被执行人秦某,也不知道其具体摊位地点,怎么执行?
“我们先通过外围调查的方式把秦某所在的摊位位置、面貌特征、性格特点弄清楚,再在市场群众相对较少的时间段,安排两名执行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工作耐心细致,具亲和力的执行干警到场做释法明理工作,尽可能争取秦某配合;同时,部署司法警察待命,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岳池县法院执行局多番讨论,敲定执行方案。
第二天上午10时许,外围调查组在摸清被执行人秦某的体貌特征、所在摊位等情况后,及时向指挥中心进行汇报。带队领导组织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到达执行现场。面对惊讶的秦某,执行干警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但秦某仍称不欠苏某某货款,不愿意到岳池县法院配合调查。执行干警安抚其情绪,对其释法明理,反复做思想工作。终于,秦某平复情绪,同意跟随执行干警一同到岳池县法院。
11时43分,秦某到达法院,岳池县法院当即向大渡口区法院通报情况,并同步做秦某思想工作。
14时54分,大渡口区法院执行局廖法官一行6人到达岳池县法院。被执行人秦某故伎重演,不配合财产调查工作,以各种理由搪塞。大渡口区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对其宣布了拘留决定书,并为其戴上械具。
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秦某慌了神,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马上履行,请求不要对其进行拘留,并通过电话向申请执行人道歉。
最终,秦某通过其家人向申请执行人苏某某履行了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全部给付义务,在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后,大渡口区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秦某的司法拘留措施,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岳池县法院认真贯彻川渝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先后与重庆市合川区法院、重庆三中院及辖区所属法院签订跨域执行协作协议。今年1至4月,岳池县法院就办结川渝委托执行事项66件次,协助拘传、拘留4次,异地拘留1人。
(张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