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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竞业限制的对象不是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对象必须是企业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择业限制范围。
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竞业限制的范地域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地域的限制。
4.明确竞业限制年限。我国劳动合同规定,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竞业限制劳动仲裁或是诉讼都可以。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争议案件应当遵守仲裁前置原则,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法律对于因竞业限制所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并无明确规定。实际上,竞业限制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单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义务成为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一部分。
三、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人员不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给劳动者补偿;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