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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的后果有下列两个方面的体现: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法人变更的所需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简历一份,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需加盖公章。
5.原公司章程。
6.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7.代码证正副本。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需要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本人签字,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不需要了,因为变更银行必须法人亲自去,所以一般代理公司银行这一块也就不代理了。
三、法人变更申办手续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