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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租房子时,房东会要求一的钱押金。那么,承租人预交的押金,房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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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预交的押金,房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
北京市华纳律师事务所莫惧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义务话,那么在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相应情形,房东也是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具体地来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房东有权扣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房东同意,租客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房东有权不经租客同意扣押租金。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租客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房东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租客,不得无故扣押。
3、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租客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房东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租客未履行责任的,房东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租客索赔。
莫惧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说,租客交付押金,主要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进行一定的安全保障。
一旦租客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房东要求租客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房东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有余额,则应返还给租客;如押金不足以赔偿,房东仍有权要求租客补足。